第十三章 不幸功臣 《“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上部-购买航母(3)
二
和邵淳一起在“瓦良格”项目上受审查的吴宇,甚至比邵淳还“惨”。
调查组把被“双规”的吴宇安置在北京渔阳大酒店的一个套间里,开始时他住里间,警卫人员住外间,12个人三班倒。我之所以将“看守人员”称为“警卫人员”,是吴宇自己认为,他在这里实际上是“保护性居住”。办案人员只在一开始来向他问过有关情况,后来就没影儿了。
吴宇被“双规”的头一个星期,调查组的人每天找他谈话,了解情况。翻来覆去就那几个问题:买航母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动用了“保证金”?你个人从中得了多少好处?邵淳从中得了多少好处?等等。
吴宇告诉他们,买航母的钱主要这么几个来路:一笔是隆泰源公司经营房地产和股票的盈利,一笔是中石化公司的借款,一笔是从丰台区农信社借的国债,通过“回购”运作变现。与总公司的“保证金”没有一点关系。这些钱唯一和总公司有关系的就是总公司为隆泰源公司融资做了担保。
大部分办案人员的态度都非常和蔼,只有一个姓徐的处长,态度很恶劣,好像在故意挑他发火。
徐处长说,证券公司投资“瓦良格”项目是违规操作,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吴宇说:隆泰源是实业投资公司,投资买航母,是正常的业务范围,我怎么违规了?也没有人规定实业投资不能买航母啊!我是华夏证券公司的人,可我同时还兼着海南隆泰源实业投资公司的法人,这个项目的投资主体是海南隆泰源实业投资公司,不是华夏证券公司,我违什么规啊?你最好搞清楚情况再来办案!
徐处长说:你这态度,你在这待着吧!
吴宇年轻气盛,接着顶了一句:我待一年也不怕!
徐处长带着人走了,从此他再没有出现过。吴宇一共被“保护居住”了136天,后130天就没有办案人员来找过他。除了要求他不能回家,不能上班,不能自己到处乱走以外,其他的,就跟住疗养院一样,该吃就吃,想喝就喝,看书、下棋、游泳、卡拉ok,随便。136天,他一共看了几十本书。
调查组在吴宇身上没有查出实质性的东西,最后只得还他自由。
2000年4月30日上午,调查组的古树林处长带了几个人来到渔阳饭店,古树林见到吴宇,对他说:你胖了!
吴宇说:休养了136天,能不胖么?
古树林说:你写个东西。
吴宇问:写什么东西?
古树林说:你对这个事儿的认识。
吴宇问:这跟调查这个事儿有什么关系么?
古树林说:你写吧,你写完我告诉你个好事儿!
其实不用他说,吴宇已经知道这个“好事儿”是什么了。“双规”后期,吴宇基本属于半自由状态,可以随便打电话,随便见人,他已对事态有了大概的了解。那时“联合调查组”已经悄悄撤出华夏证券公司,连邵淳都没人找了,还关着他干什么?让他写个东西,无非是让他承认错误,怕他将来“翻案”。
吴宇对古树林说:怎么写?我没写过这东西,有没有别人写的让我参考一下?
古树林说:我说,你写。
一旁早有人给吴宇准备好了纸和笔,吴宇坐下来开始写。
古树林口述道:检查。通过这段时间组织的教育,加上自己的学习,认识到,在“瓦”号这个项目上有以下几点错误:一、程序错误。“瓦”号项目没有经过董事会讨论和批准。二、党性不强。发现问题没有向组织汇报。三、……(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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