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步步惊心 《“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上部-购买航母

第四章 步步惊心
一
本来双方已经谈好,华夏证券公司出资8000万元人民币,由泰信达公司持有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权。可是过了几天,徐增平又提出:泰信达公司以8000万人民币持有澳门创律公司(“瓦良格”号航母)49%的股份,太多。还是进行整个项目合作,泰信达公司占49%,香港创律公司占51%。
徐增平利用邵淳对这个项目的“情有独钟”的弱点,开始“得寸进尺”了。
徐增平说:拖船都联系好了,过土耳其海峡手续也办完了,只要一交钱,航母就可以拖回来。再说我忙了半天,也得赚点钱吧?
在商言商,徐增平要通过这个项目赚点钱,是可以理解的。再说了,华夏证券公司和泰信达谁也不可能跑到乌克兰去办理此事,那就让徐增平去跑吧!邵淳认为,既然是“国家的事”,原则上同意继续给予支持。
1998年9月12日,在李×的主持下,泰信达公司与徐增平进行了正式谈判。徐增平一开始将澳门创律公司的总资产估值为1.2亿美元。李×和吴巍没有同意。澳门创律公司的全部资产就是一条报废的航母,买船的钱是有数的,2000万美元,一条2000万美元买来的破船,一下涨价到1.2亿元,是任何人都不能接受的。就是再加上徐增平前期在乌克兰“疏通关系”花的钱和将要产生的拖带费、停泊费、过海峡费、物资供应费等等费用,也不可能溢价6倍啊!
经过几个回合的谈判,最后双方将澳门创律公司的总资产估值为6000万美元,并在由陆昆来起草的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协议规定:以航母到达澳门或中国海域200海里所需费用6000万美元计算,徐增平转让其持有澳门创律公司98%股份(另外2%股份为庄立祥持有)中的50%(即澳门创律公司49%的股份)给泰信达公司持有,泰信达公司承担费用支出2940万美元;泰信达公司先支付6000万元人民币给徐增平用于航母项目的费用支出,余额在船到达澳门后60天内付清,船到达澳门前所需的剩余费用由徐增平负责筹措。
我在写作本书时,找到一份由徐增平签字的文件,从中可以看出徐增平的手段。
航空母舰“瓦良格”号总成本分析
(以该航空母舰被拖运至目的地为澳门、香港或中国200海里以内海域)
1、购买成本:贰仟万美元(USD20,000,000)
2、投标文件准备及研究费:陆佰万美元(USD6,000,000)
3、各类顾问费:壹仟伍佰万美元(USD 15,000,000)
4、运费、保险费、码头费及有关手续费:陆佰万美元(USD6,000,000)
5、行政、公关、备航及财务费:壹仟叁佰万美元(USD 13,000,000)
共计:陆仟万美元(USD60,000,000)
徐增平(签字)
邵淳认为,徐增平在乌克兰“疏通关系”,可能会花一些钱,但不会像他说的那么多,但是到底花了多少,谁也说不清楚。如果参照美国“尼米兹”级航母33亿美元的造价,6000万美元相当于“尼米兹”的5%,还是划算的。
由此可见,徐增平花2000万美元购买的“瓦良格”号航母(只预付了200万美元订金),还没有离开乌克兰的黑海造船厂,卖出半条航母,就开始赚钱了,另外还赚下了半条航母的物质资产。毫无疑问,徐增平做了一笔注定不会赔本的买卖。
对此,邵淳并不在意。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把事情搞成,尽早把“瓦良格”从乌克兰黑海造船厂拖回来。
吴宇在接受笔者采访时就说:“我在商海里面闯荡这么多年,徐增平算得上是一个对手中的‘高手’。”
1998年9月18日,隆泰源公司向泰信达公司提供65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经李×决定,泰信达公司分别于1998年9月18日和28日,支付给徐增平6000万人民币。加上此前支付的2000万人民币,泰信达已给徐增平汇去8000万人民币了。
据吴巍回忆:“当时大家都觉得‘瓦良格’号航母值6000万美元,所以我也没有和徐增平讨价还价。”
据吴宇回忆:“6000万美元是泰信达认可的,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开始我们没想要那个船,我们只是借钱支持他们干这个事儿。
实际情况是,6000万美元是邵淳认可的,邵淳只是让吴宇负责筹款,并没让他参与具体的运作,运作是由泰信达公司负责。即便如此,我还是要说,邵淳是一步步走进徐增平给他挖的坑里,这个过程可谓“步步惊心”。

二
尽管泰信达公司与华夏证券公司(隆泰源公司)是借贷关系,但钱是华夏证券公司出的,邵淳不能放手不管。他心里清楚,一旦徐增平那边出了问题,泰信达是没有能力偿还这笔债务的。因此他特别关心“瓦良格”项目的动态。
自从有了“瓦良格”这个项目,邵淳的生活就完全变了样。
当时他每天的工作特别忙,主要是他发现公司内部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如果不及时纠正,将会影响公司的发展。
1993年初,他到华夏证券公司来的时候,公司还处于创业阶段,大家都想把公司搞好,齐心协力干工作,每天虽然很累,但很快乐。到了1996年,公司盈利多了,情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以前总公司的人下去,吃饭都是上大排档,喝啤酒。1996年以后,吃饭全变成鲍鱼、燕窝、鱼翅了,喝洋酒。而且饭后都有安排,除了唱歌跳舞,晚上回到房间,小姐就来了,说是接待人员安排的。邵淳每次遇到这种情况,就立即把小姐赶走。他认为:我不能胡来,我要是一胡来,下面就更乱了。
到了年底,报表一出来,应该有多少利润,邵淳心里是有数的,结果比他预估的要少,要差一倍左右。
这时他也听到一些反映,从1996年开始,各分支机构的老总,包括总公司的一些人,生活越来越奢侈,包、皮带、鞋子、衣服,什么东西都是名牌,汽车最低也是奔驰、宝马,有的还是法拉利。甚至有的领导,染着红头发招摇过市。
1997年,问题越来越严重。华夏证券公司是大公司,发行的股票特别多。当时股民买股票是全额交款,然后再抽签。这是很大一笔钱。抽了签马上要清算,把款打到交易所去。可是有的人说,钱不够,要透支。邵淳奇怪:不对啊!钱怎么会不够?
后来他就注意看报表。到1998年初的时候,他拿华夏证券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作比较。这两家公司人员差不多,机构数量差不多,开户数差不多,交易量差不多,那股民的保证金也应该差不多。但是华夏证券公司的股民保证金比人家差30多亿!邵淳认为,肯定是下面系统性的瞒报,大范围的瞒报。
邵淳还发现,公司的自营交易越来越不透明。所谓自营交易,就是二级市场为自己做的股票。
邵淳觉得要出事了,一旦出事,不知道要逮多少人。他下决心进行整顿。
1998年7月10日早上9时,华夏证券公司向全国的93家分支机构发出一个总部命令,文件编号为“110”。文件规定各营业部、分公司在48小时内,上报总公司六大方面情况:在各银行、金融机构的账户;自营仓位、A账户;购买的车辆;因公、因私护照;实业投资等。文件规定:如实上报者,一切问题由总公司负责;不报或者谎报者,责任自负;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视为违规行为,若进一步发现有违法行为将移送司法部门。
这是邵淳清理整顿公司的一个大动作,后来被人称为“110风暴”。
通过这次大规模整顿,一下收上来26000个A账户,这都是原来总公司不掌握的。并一下收出来30亿资金,正好和邵淳感觉比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少的30亿保证金相吻合。
这次整顿,消除了公司隐患,也挽救了一大批干部。如果让他们继续发展下去,不知要捅多大娄子。
当时华夏证券公司在全国各地的员工共计4000多人,总公司就有几百人,每年公司运作的资金达100亿人民币,邵淳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公司内部管理上。
但是即便公司再忙,他也没有减少对“瓦良格”项目的关心。在他看来,公司的事情和国家的事情想比,那都是小事。他几乎变成了“航母发烧友”,每天的工作之余,都在研究航母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他老是觉得这件事哪里有点不对劲儿,心里不踏实。于是他开始在暗中了解徐增平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
邵淳通过时任总后财务部副部长的同学约到了总参的一位领导,邵淳询问关于国家购买乌克兰报废航母“瓦良格”的事情,这位领导说:徐增平这个人我没有听说过。“国家行为,民间操作”这个政策也没听说过。至少我没参与研究这个政策。不过,现在骗子很多,你要当心,别上当受骗。(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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