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合力共振 《“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上部-购买航母(4)
我相信徐增平说的“1998年底为止”这个时间节点是真实的,因为到1998年10月,徐增平就把2.3亿人民币拿到手了,并拿着这些钱中的一大部分去买了豪宅,还了债。贺鹏飞在“瓦良格”项目上,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
贺鹏飞促成邵淳参与“瓦良格”项目以后,国家高层围绕航母问题的分歧越来越大,搞不搞航母已经上升为“政治问题”,贺鹏飞作为高级干部,自然不便再去为购买航母摇旗呐喊,推波助澜,也就与“瓦良格”项目渐行渐远了。徐增平也乐不得贺鹏飞不来过问此事,因为他可以欺骗邵淳,却不敢欺骗贺鹏飞。
我认为,当初贺鹏飞也不会想到“瓦良格”项目会这么复杂,更不会想到能成为一个“政治事件”。多亏他不知道,如果知道,他也不会策划让香港老板出面去买航母。当然,如果换一个香港老板,也许“瓦良格”的归航就不会有这么多波折和磨难了。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一开始贺鹏飞也不确定把“瓦良格”弄回来能不能续建航母。虽然后来“瓦良格”变成了“辽宁舰”,但那已经是贺鹏飞去世十多年以后的事了。2001年贺鹏飞病故时,“瓦良格”还在黑海上被拖船拖着转圈儿。不知道贺鹏飞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是否还曾想到过它?
不管怎么说,贺鹏飞应该算是“瓦良格”项目的“总策划”,不管这个项目后来出现多少曲折,起因却是与贺鹏飞紧密相关,起码贺鹏飞对这件事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当初如果不是贺鹏飞提出让香港老板去把“瓦良格”买回来的思路,徐增平未必有那个胆略和气魄,仅仅看到一篇路透社的消息,就去乌克兰买航母?简直是天方夜谭;如果不是贺鹏飞出面说服邵淳,邵淳也不会冒着牺牲个人政治前途的风险去干这件事。
没有贺鹏飞、没有邵淳、没有吴宇、没有吴巍、没有张勇、没有高增厦、没有戴岳等人,纵然有100个徐增平也无济于事。
据说,1999年11月,赵大建“告发”邵淳参与买“瓦良格”号航母之后,中纪委曾致函解放军纪委询问此事,解放军纪委派人找贺鹏飞了解情况,贺鹏飞亲笔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是他当时的秘书刘相春用电脑打印后上报解放军纪委的。关于这份“情况说明”的内容,刘相春不愿对外披露。吴宇不知在哪听说的,这个“情况说明”一共说明了三点情况,因为他也不能确定是否属实,我就不在这里引用了。据高增厦说,解放军纪委在给中纪委复函的时候,是有意保护了贺鹏飞的。当时的解放军纪委书记是总政副主任周子玉,高增厦和周子玉原在空军一个部队工作过,彼此很熟。我想高增厦的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
但愿再过几年,刘相春能够提供给我,在本书再版时补充进去。我希望在这部非正式的“中国航母历史”书籍中,把贺鹏飞这位“航母功臣”多写几笔。

三
在“瓦良格”项目的运作过程中,邵淳和高增厦担任并列组长的联合领导小组,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联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6个月的时间里,“瓦良格”项目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成绩有如下几项:
一、委派华夏证券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达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勇,负责向徐增平催要“瓦良格”项目文件和澳门创律公司的印章。
二、委派东方汇中公司总经理戴岳和张勇一起到乌克兰黑海造船厂,弄清徐增平在“瓦良格”项目上到底还欠对方多少钱。并到土耳其联系过海峡事宜。
三、委派张勇在澳门律师楼召开澳门创律公司董事会,改组公司领导班子,将徐增平降职为普通经理;随后又在澳门律师楼召开股东大会,撤销徐增平一切职务。(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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