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美国法律做“游戏” (九)《我在美国当律师》(5)

后来,他经常给我打电话,提醒我一些事情。有一次,他在电话中告诉我:“你最近要多留神,我预感到你现在有一些不太好的事情。”

“哪方面的?”我问

“工作方面的。”

当时,我正好手中有一个案子要上庭,是个离婚案。案情是这样的:一个英国女人和一个美国男人结婚了,英国女人拿到了临时绿卡。但两年后准备申请转正式绿卡时,却没有一点证据证明他们是夫妻。从材料中看不出她和丈夫生活在一起,居住在一起,支票本上虽然是两个人的名字,但所有的支票都是她一个人的签字,男的从来没有签过字。汽车保险、住房保险,都没有两个人的名字,都是以个人的名义买的。这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比如说,汽车保险,如果结了婚的人购买,保险费会低一点。人们通常认为,结了婚的人责任心较强,不会乱开车,这种分析是有科学根据的。从经济角度看,用两个人的名义买保险,比用一个人名义买合算。但她却采用了不合算的方法,这是说不过去的。但是她又把先生的名字当作她的姓,自己改姓了。不过,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朋友寄来的贺年片也很少,那上面更没有两个人的名字。婚礼的照片也极简单,而且婚后再没有两人在一起的生活照,也没有一块儿出去旅游、买机票、住旅馆,度蜜月的记录。看了材料,我感觉到这个案子比较难办。

我问她:“你跟你丈夫的关系怎么样?”

她犹豫了一下,没有回答,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到,她想回避这类话题。

我提醒她:“如果你和你丈夫一块儿去移民局和移民官谈话,恐怕很难过关。不知你丈夫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们现在没生活在一起……”她支吾着说了真话。

“既然你们现在已经不生活在一起,还不如尽快办一个离婚手续,这样,面谈的时候就你一个人去。你只要提出你当时结婚的目的是为了结婚而结婚,不是为绿卡而结婚。而现在离婚的理由是对方有错误,有责任,移民局会考虑你的申请。请你尽快可能给我提供新的根据和线索。”

她想了想,说:“我先生和别人通奸,让我抓住了,我不愿意和他一起生活………”

“这是很好的理由嘛!”我说。

我根据她的讲述,将事情具体化,形成材料,附在她申请后面发到移民局。当时定的时间是7月份移民局的官员要和她面谈。

赵敬之远在纽约,并不知道这个案子的案情。他只是提醒我:“你7月份去移民局的案子会遇到不利,最好延期。”

“8月份就可以,星座颠倒就会比较顺利。”他又说。

我半信半疑,并没怎么放在心上。我按着移民局定的时间带着客人去和移民官面谈。对移民官的问话,她倒是对答如流,但移民官凭着职业的敏感,觉得里面有假,却又找不出直接的理由去拒绝她,我就在中间介入,说:“她还有好多证据。”

移民官要看她的保险,她说没带。来前,我告诉她不要带。他们要什么证据,记下来,能凑多少凑多少,等他们再次收到材料,会觉得材料很多。如果你第一次把材料都带齐,移民官会觉得;就这么点儿?这是一种感觉的误差,要利用这个误差。

尤其在材料少的时候,必须好好设计,否则成功的希望不大。

移民官一看,我们什么材料都没有,就简单地提了几个要带的材料:汽车保险、朋友寄的贺年卡、祝贺结婚等等,他可能认为她根本没有这方面材料。

我对移民官说:“这些材料让她回去找找,您先不要做出决定,您给我30天的时间,到时我一定给您送来。”这时候,我想起算命先生赵敬之的话,要避开7月份。所以我要的时间比较长。

移民官同意了。

等到30天快到期的时候,我把所有的材料列了个清单,亲自送到移民局,让他们写了个收据,我就离开了,以后再没有催过。这案子几个月没有消息。直到圣诞节前夕,我照例给所有的移民官都寄了贺年卡,也给凡是跟我打交道的其他部门的政府官员寄,每年都寄,大约100多份。圣诞节过后不到10天,我接到了移民局的批准书,当时我觉得很意外。我给客人打电话,将批准的消息通知给她,她也感到很意外,她说:“你真是高级律师,非常感谢,我要请你吃饭!”那声音,惊喜和激动得都颤抖了。(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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