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维护尊严 《从海底出击》(3)

究你们的刑事责任,也不用赔他什么医疗费了。”

李正文说:“这件事不能就这么完了,要起诉他破坏军婚,诬陷良民。”

程仁智说:“这个问题我想过,也查过法律书,诬陷罪很难界定,你们毕竟打了他,如果他狡辩说,当时他也分不清楚是打的是摔的,法官也很难判他诬陷罪。”

“那,破坏军婚罪总跑不了吧?”

程仁智摇摇头:“也不好说。法律上规定,必须是同居和结婚才能定罪。他们这种情况……不过可以问问薛副部长。”

两人坐在礁石上,伴着大海的潮声,把一瓶酒喝光了。他们的酒量都不大,两人喝得都有点“高”,他们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地向宿舍走去。按照规定,军人是严禁酗酒的,但是二人情况特殊,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们去了。人在有些时候是需要放纵一下自己的,不然会憋出病来,对个人对集体都不利。

第二天,程仁智就去找了薛平安,说他要起诉闵大头。薛平安说,从易小雅提供的证据来看,起诉闵大头的理由已经成立。

程仁智向地方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李正文起草了一封致法院法官的公开信,几乎全艇官兵都签了名,郑重要求法院严惩破坏军婚罪的犯罪嫌疑人闵玉广。

立案的过程很顺利,审理的过程也比较顺利。

法院开庭时,薛平安作为程仁智的代理人出庭。他在法庭上说:“人民解放军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担负着保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重要使命。对于他们的婚姻关系,必须给予特殊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保护军人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军人连自己的家都保卫不了,还保卫什么国啊!”

法庭里安静极了,坐在旁听席上的大都是来自原告单位的官兵,他们密切关注着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

薛平安说:“现役军人为了保卫祖国,不惜远离家庭,艰苦奋斗,流血牺牲。破坏军人婚姻的犯罪,不仅会造成军人婚姻关系的破裂和家庭不和,更为严重的是,它将影响军人的思想,对于巩固军队、巩固国防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人民军队是保卫国家的钢铁长城,谁想毁坏这座长城,谁就没有好下场!”

旁听席上,响起一阵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掌声。审判长不得不敲响法槌,连声喊:“安静!安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经法院审理,闵大头与易小雅的婚外情,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判处闵玉广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在法院规定的上诉期内,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没有上诉。部队方面对李正文等人的调查处理也告一段落。李正文给部队惹下这么大的麻烦,本来支队领导是要求127艇给予李正文等人处分的,程仁智找到孙学礼政委,强烈要求对李正文等三人免予处分,他的理由是:他们是为了维护军人的尊严,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给他们处分,会让广大军人感到寒心的。

对此,孙学礼表示理解。后经艇领导反复研究,并报支队领导批准,决定对李正文等三人进行严肃批评,免予纪律处分。

程仁智的家庭风波尘埃落定。

只是程仁智的家庭矛盾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程仁智提出要与妻子离婚,易小雅没说什么。隔了一天,易耀天把程仁智叫了去,诚恳地对他说:“仁智,我和小雅认真谈过,她和闵大头这件事,对她的触动很大,想想你这些年对她的好处,她很后悔。她不好意思和你说,委托我给你传个话,她对不起你,希望你给她一个机会,她不想离婚,如果你同意,她愿意痛改前非,后半生努力做个贤妻良母。她现在终于知道,对于家庭和婚姻来说,她应该要的是什么了。”

程仁智心里很矛盾。易小雅毕竟是女儿的母亲,几天前,7(责任编辑:听雪斋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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